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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寿光这一些当地制止
为严格执行《潍坊市点燃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在削减环境污染、防止点燃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保证公民生命产业安全,特向广阔市民朋友建议如下:
一、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潍坊市点燃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法令法规,请您从本身做起,在禁放区域内不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外尽量少放烟花爆竹。
二、不在国家机关驻地、医疗机构、校园、交通枢纽、养老院、燃油燃气、宗教场所、文物维护单位、运用易燃可燃外保温资料的高层建筑、物流等区域及周边点燃烟花爆竹。
三、自觉不合法出产、运营、运送、贮存、点燃烟花爆竹行为。确需购买点燃的,请到经授权的出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四、发现触及不合法出产、运营、运送、贮存、点燃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拨打告发电线”。
让我们从本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维护和维护自然环境,以实际行动营建文明、宜居环境。
寿光市制止点燃烟花爆竹的规模为以下四条界限围成的区域,在制止点燃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刻不得点燃烟花爆竹。
1、北侧界限。自西环路与寿济路交界处开端,沿寿济路南侧路牙石向东至羊田路。
2、东侧界限。自寿济路与羊田路交界处开端,沿羊田路西侧路牙石向南至308国道。
4、西侧界限国道与羊临路交界处开端,沿羊临路东侧路牙石向北至西环路,沿西环路东侧路牙石向北至寿济路。
(三)易燃易爆等风险化学品出产、贮存单位,羊口镇、侯镇、田柳镇三个化工园区;
(六)山林、公共绿地、烈士陵园、林场(带)、公园、蔬菜棚区等要点防火区;
1、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可以经过不合法途径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制止点燃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出产、贮存、运送、出售、点燃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告发。
2、在制止点燃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点燃烟花爆竹,或许以损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产业安全的方法点燃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中止点燃,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对未经许可举行烟火晚会或许烟火点燃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中止点燃,对职责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点燃烟花爆竹构成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职责。